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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子祥诉武汉桃李面包有限公司、武汉桃李面包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西劳人仲字〔2025〕第1670号) 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2-26 15:05
  • 来源: Bat36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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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桃李面包有限公司、武汉桃李面包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本委已依法受理申请人黄子祥诉被申请人武汉桃李面包有限公司、武汉桃李面包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的劳动争议案(案号:西劳人仲案字〔2025〕第1670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0日工资6900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760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2000元;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赔偿金3450元。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本委采取直接送达、仲裁专递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本案的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的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未提交答辩材料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本委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4月7日9时30分,(地点:江西省Bat365 综治中心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出庭的,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Bat365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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