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桃花镇、各街办,朝阳农场,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盛夏高温季节即将来临,加之暴雨、雷电、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因素。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洪安[2010]12号)精神,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区安委会决定从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夏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桃花镇政府、各街办,朝阳农场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辖区内、监管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烟花爆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和非法经营行为。积极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示范达标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等情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监控,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的防爆、防雷电、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加强对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的管理,及时了解气象及道路交通状况等信息,严禁超载、超限、超速运输。各运输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全面检查,严格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确保行车安全。
(三)交通运输: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对各类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加强对车辆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杜绝疲劳驾驶、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违章行驶现象。
(四)建筑施工:要加强对大型基坑工程、脚手架支架、高空广告设施、起重机械和临边防护、安全操作规程、临时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防雨、防风施工作业的管理。建筑施工单位要配置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劳动时间尽量避开烈日高温时段,杜绝疲劳作业。
(五)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和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火源、电源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六)特种设备:加强对各种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各类锅炉、压力容器、制冷设备等要严格落实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检测制度,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施设备一律停止使用。
(七)物流运输行业: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禁品。加强对搬运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八)防汛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加强防汛值班。要及时了解汛情、灾情,及时上报和组织抢险救灾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和事故的发生。要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抗大洪、抢大险的各项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桃花镇政府、各街办,朝阳农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要针对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参加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此次检查既要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及时督促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桃花镇政府、各街办,朝阳农场和各有关部门,在全面深入地开展大检查活动的基础上,要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并每月月底和9月28日前将开展夏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月度工作小结和活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区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6503765)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