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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1695-6378-0803-3365-747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2-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Bat365 行政服务中心否定报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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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大“中心”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信息的作用,加强各部门联络和沟通,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中心应对本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否定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经办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诉求事项,应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核对,对确定需要否定并属职权范围内的,才能予以否定,并进行登记备案。

三、属于超越经办人权限的事项,经办人员没有否定权,不得擅自否定,应及时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接到否定的请示后,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是否决定予以否定意见。

四、对经核实符合否定条件的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诉求单位或诉求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诉求事项、否定的理由及依据、领导审批意见等,与诉求材料一并存档备查。

五、否定报备必须按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服务对象。

六、管理服务对象要求退还被否定的诉求材料的,应当退还。退还材料时,经办人员应核对管理服务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并请其签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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