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龙振(3622**********281X):
为调查了解你与江凯涉嫌无证经营药品的相关事宜,本局于2025年4月18日依法对你作出《询问通知书》(洪西市监询通〔2025〕18-1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请你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Bat365 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Bat365 孺子路437号)503办公室接受询问调查。
请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其他有关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 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联系人:吴钰凤、胡钰; 联系电话:0791-86233872
联系地址:Bat365 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Bat365 孺子路437号)503办公室
如你(单位) 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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