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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240-0801-2025-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Bat365 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5-01-2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Bat365 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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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 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8号)的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Bat365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地址:Bat365 抚生路369号6号楼4楼,邮编:330025,联系电话:0791-8658970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问题,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标注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主动做好信息工卡。2024年,委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西湖发布”微信公众号、“掌上西湖”APP等媒体平台,发布机构职能、工作计划、部门预算决算、工作动态等各类图文信息稿件约130余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指南,列明各类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公开需求。今年以来,我委收到2起依申请公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收到2起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信息时由信息发布人将写好的信息交由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确定无误后进行发布。信息发布以后再次在网站核实信息,如遇错误立即整改。2024以来,我委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做好工作流程,信息发布的管理,对各项环节进行严格要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由专人对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进行定期维护。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管理,同时明确保密审查、运维管理、工作纪律,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年度报告、投诉反馈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畅通运行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六)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4年,区卫生健康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0余条,积极配合区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报送新闻信息稿。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许可

12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卫生健康服务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群众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的国家政策等政府信息。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在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基础上,拓宽信息公开数量,进一步向广大群众宣传卫生健康知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委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东湖区卫健委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总结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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