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Bat365 委办公室、Bat365(中国)官方网站 办公室《关于印发Bat365(中国)官方网站 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4〕40 号)精神,组建Bat365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区政府主管全区卫生和计生工作部门,对外挂“Bat365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牌子,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委托起草我区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和政策,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统筹协调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资源配置,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计生规划。
(二)负责制定本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报送传染病疫情信息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安全、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宣传食品安全标准。
(四)指导本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管理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等环节制定和组织实施生殖保健服务的工作计划及规范。
(五)负责本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区卫生、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推进区属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七)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采购、配送、使用的有关规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八)组织完成省、市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指导、督促检查各街办(镇、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对本区全员人口数据把关,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开展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
(十)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调、督导和信息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全科医生等亟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三)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完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工作,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大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十六)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七)负责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管理区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
(十九)指导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二十)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承担区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7 年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西湖、构筑“四梁八柱”,提升卫计服务能力,做好九项重点工作,为打造健康幸福西湖作出积极努力:
1、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探索与省市三甲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以省市三甲医院、区级二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级诊疗体系框架。以常见病、慢性病为重点,做实双向转诊和签约服务。
2、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专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和社区干部共同组成的家庭签约服务团队共同组建一个信息平台,例如微信公众号,共同参与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和健康咨询,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健康管理模式,当好辖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3、做好居民健康卡发放。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居(村)委会负责信息采集,同时根据社区、村实际情况,采取部分上门入户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零星采集等方式进行补采,确保辖区居民人人持有一张居民健康卡、建有一份电子健康档案、拥有一个家庭医生、享有一系列卫生计生优质服务。
4、打造人口健康文化园。拟在滨江市民公园(生米大桥至朝阳大桥段)建设人口健康文化园,围绕 “婚育新风”、“健康素养”和“中医药养生”三大主题,凸显地方特色、突出时代特征,以达到“传播卫生计生文化,提高全民健康素养”的效果。今年完成了项目前期设计工作,设计方案得到了南昌市相关单位的高度认可。待整体规划出来后,再统一建设。
5、优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巩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简化一胎、二胎及再生育审批流程;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关心关爱失独家庭;全面落实各项利导政策。
6、唱响中医特色品牌。我区先后荣获有全国有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区称号。2017年,我委拟充分利用我区中医工作良好的基础,在广润门街道万寿宫附近增设2-3家中医药机构,打造中医特色街区。同时探索挖掘省内中医老字号品牌及其文化内涵,深挖民间具有传统特色老字医师承人员,与江西省中医院、省中医药学校、南昌市第二医院、洪都中医院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让省市名老中医下到基层开展诊疗活动。
7、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增加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开展艾滋病病毒检测和咨询,加大艾滋病危害宣传教育,让更多成人乃至青少年认识到艾滋病的危害。认真完成免疫规划工作任务,逐步完善和健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推广使用手足口病疫苗,使儿童手足口病的流行得到有效控制。对即将上市的宫颈癌疫苗,开展前期培训和市场调研,并在适当的时机推向市场。提高慢性病防治工作,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以主动随访、健康教育为干预措施的慢性病防控模式逐步建立,进一步提升Bat365 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水平。
8、建设全省一流卫生监督机构。加强Bat365 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卫生监督员及业务骨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执法能力,增强卫生监督人员责任心,促进卫生监督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加大卫生监督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业务用房方面,将按照国家卫计委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要求,尽快完成业务用房装修收尾工作,全力打造江西省一流的县区卫生监督所,为我区50万群众提供优质的卫生监督服务。
9、宣传推广六病免费救治。继续加大对六类病(白内障、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重症精神病、尿毒症患者)免费救助的宣传和推广,将“光明·微笑”工作落实到位;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提供免费先天性心脏病(0-14岁)、白血病、重症精神病救治;为满足条件的尿毒症患者免费血透,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促进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卫计委共有预算单位8 个,包括(局)本级和7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32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1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91人;实有人数822人,其中:在职人数302人,包括行政人员1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96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9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11人。临时工204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8030.4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2.71万元,增长11.57%。其中:财政拨款5775.44万元,减少38.41万元,下降0.66%,占收入预算的71.92%;上年结转2254.9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结余1479.6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区卫计委支出预算总额为8030.4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005.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78% ,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18.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8.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3.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74.91万元。项目支出202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22%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5.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6.2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1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82.1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其中:红十字事业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69.44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486.5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10.37万元、公共卫生支出2642.7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29.7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254.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53% ;商品和服务支出297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3.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2%;基本建设支出1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8%;其他资本性支出684.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3%;其他相关支出682.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区卫计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030.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其中:红十字事业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69.44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486.5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10.37万元、公共卫生支出2642.7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29.77万元。
(四)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
依据赣卫基层字【2016】39号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其内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1个类别43个项目。
经费测算依据:2016年城区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7元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其中区级财政配套6.2元每人,2017年每人增加0.8元,中央省市资金按我区51.87万人口拨付,需区级配套363万元。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区级配套经费
依据洪卫基卫字【2014】21号文,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在总结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推进其他非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步伐。按照江西省招标采购的药品中标价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
经费测算依据:我区共有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上半年已收到省市级补助85万,预计全年收到170万元。按8:2配套,区级需要配套42.5万元(170/8*2)。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上半年已收到69.5万元,预计全年收到省市级补助139万元,按洪卫基卫字[2014]21号文件要求: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基药补助根据省里2012-2013年的补助标准要求由省、区财政按8:2比例分担,其中省里补助部分未下达之前,暂由市、区财政各投入一半,待省里补助到位后,按省里有关精神补偿。我区需配套208.5万元(139/4*6),两项共需配套251万元。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和基本工资
洪卫基卫字【2014】16号文,西编办发【2011】20号精神要求:各城区要按照市编办、财政、卫生、民政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南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洪编办发【2010】48号),奖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法人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进行再分配,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由区财政核发其基本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南昌市最低标准为1530元每月。各城区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力度。
经费测算依据: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岗位核定数242个,按岗位数242×1530元×12个月=444.31万元。
4、红十字会工作经费
根据上级市红十字会预算工作要求,按红十字会编制人数每人每年工作经费3万元,我区红会编制2人,需安排工作经费6万元预算。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经费
根据江西卫生厅关于下发《关于启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赣卫疾控【2010】40号),Bat365 政府下发《关于印发Bat365 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府办发【2011】24号,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2017年需政府配套经费47万元。
6、结核病防治经费
(1)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
根据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预防的控制工作意见》(洪府发[2004]38号文)中提出的“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各县(市/区)财政要按照当地人口总数每人每年不少于0.10元的标准安排结核病防治经费”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结核病与全球基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防治结核病,全面完成全国及省、市政府提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2012年此项经费已纳入预算,2017年我区此项经费需4.4万元。
(2)结核病项目病人管理配套经费
根据南昌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肺结核病人发现指标和落实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的通知》(洪结防办字【2016】1号文)的要求,共计 14.47万元。
7、艾滋病防治经费
江西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配套经费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启动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503号,2017年需政府配套经费39.44万元。
8、儿童预防接种经费
根据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江西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赣卫疾控【2008】11号)的要求,辖区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据统计,2013年我区新生儿数(含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新生儿)约5500人,每名儿童自出生到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经费为45元,此项经费需24.75万元。2017年共计需财政拨付130.06万元。
9、根据省卫生监督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经费购置(附赣卫法监字[2012]61号文件)。项目支出40.4万元用于购置卫生监督机构装备。
10、卫生监督工作经费: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卫监发[2006]223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0]17号)的有关规定,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履行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支出,20万元卫生监督工作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和发展建设支出。
11、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加强我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根据区委区政府(西府办抄字[2012]173号)、(西府办抄字[2015]221号)批复标准,坚持做到思想不松,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 及时充实公共场所单位及“六小”长效管理力量,2017年卫生监督协管经费48万元用于聘用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五)财政拨款结余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累计结余2254.96万元,主要为上级专项安排预拨2016年基本药物零差率补贴,基本公共卫生补贴和朝阳卫生院基本建设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967.1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07.3万元,增长168.76%;采购主要类别为:医疗专用设备及办公设备。
(七)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1、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57.29万元,较上年减少90.36万元,下降61.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及“三公”经费的减少。
2、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为44.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32万元,下属医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6万元),较上年减少23.16万元,下降34.3%。减少原因主要是机关行政公务用车改革及公务接待费的减少。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251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22个,涉及资金756.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