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近年来,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获取渠道有限、风险防范意识较弱的特点,以“高收益”“保本金”等噱头实施非法集资,严重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为保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特作出以下提示: 一、非法集资定义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该定义明确界定了构成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的三个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二、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1. 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一些机构或个人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或自身运营能力,通过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形式,向老年人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为会员卡充值,承诺提供养老服务并给予高额回报,实则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 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不法分子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的旗号,向社会公众宣传项目的高额回报率,吸引老年人投资。他们往往虚构项目或夸大项目收益,实际并未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而是挪作他用或肆意挥霍。
3. 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为幌子,或者采用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承诺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可获得高额回报,以此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部分项目甚至根本不存在,或存在产权纠纷,投资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4. 以销售“老年产品”名义吸收资金:一些不法商家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参加活动,然后通过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诱导老年人购买所谓的“老年产品”,实则是以销售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这些产品往往价格虚高,质量堪忧,甚至对老年人的健康造成危害。5.以“以房养老”等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以“以房养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通过房产抵押借款理财,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三、风险提示
1. 投资风险高:参与非法集资,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承诺的高额回报往往超出正常的投资收益水平,是不法分子为吸引投资者而设置的陷阱。
2. 法律不保护: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3. 养老服务难保障:以非法集资为目的的养老服务机构,往往缺乏实际的服务能力和运营资质。一旦资金出现问题,他们无法按照承诺提供养老服务,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将失去保障。
四、防范措施
1. 增强风险意识: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朋友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高息回报”“养老服务优惠”等虚假宣传,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要保持高度警惕。
2. 查看资质证照:在选择养老服务机构或投资养老项目时,要仔细查看其是否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等合法资质,以及是否在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对资质不全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机构和项目,要谨慎对待。
3. 咨询专业意见: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多与子女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也可以向民政、金融监管、公安等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风险防范知识,避免盲目投资。
4. 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任何投资合同或养老服务协议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合同中涉及投资回报、服务内容、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要特别关注,如有疑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及时举报投诉:如果发现身边存在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线索,应及时向当地金融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投诉。
Bat365 举报电话:
Bat365 区金融服务中心0791-86565713
西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0791-86283110
Bat365 民政局 0791-86564672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活动,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